我在石家庄工作,一湖南岳阳人欠我1w不还,距欠条上还款日期已经过去1年,现在他下落不明,不接电话,我有他电话、QQ、身份证号,原籍是湖南的,但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怎么起诉他呢?在石家庄起诉可以吗?在岳阳起诉可以吗?
根据您所提供了相关材料,现作出如下答复:
一、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您的描述,该借贷事项目前尚未超出诉讼时效范围,您可以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一般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由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出。
但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此,根据您的情况,由于借款人失联,您可以选择向您所在的石家庄本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