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冠病毒,很多野生动物养殖场都要关掉了,有些养殖场是贫困户在养殖,本来是想以此脱贫的,没想到现在还不能养了,那退出养殖,有没有补偿?
2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户)退出和转型转产,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补偿?有林业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按照以往合规的养殖场关闭或拆迁补偿做法,通常有几个方面的补偿:养殖设棚舍补偿;养殖棚舍附属物补偿;土地补偿;停产补偿;养殖设施工具补偿;不可移动设备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但具体补偿项目和额度,由各地政府部门确定。
之前没有取得林业部门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的,属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不仅无法获得补偿,还可能被加重处罚。在林草部门全部收回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后,人工繁育种类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或《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今后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有律师界人士提醒,在禁养关停期间,养殖场不宜自行拆除或清栏,以免影响补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