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天晴问答>正文

省级“五人小组”成员包括哪些人?“五人小组”有什么职能?

提问于:2021-02-12 13:38:40提问者:天晴网友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的深入和第四轮巡视的推进,“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的制度近来多地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中频频出现。据《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全国至少已有24个省份已经建立“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制度。

在此,请问省级“五人小组”成员包括哪些人?“五人小组”有什么职能?

最佳答案

“五人小组”的人员组成情况各省份披露不一。从已披露小组成员的省份观察,“五人小组”成员的标配是“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这5个职位按惯例也都是省级党委常委固定班底。比如陕西在8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轮省委巡视工作汇报会上,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在会上讲话,陕西省省长娄勤俭、省委副书记孙清云、省纪委书记郭永平、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等省委“五人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据统计,全国至少已有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在内的24个省份建立了省委“五人小组”。

“五人小组”主要工作是酝酿人事、听取巡视汇报,重大问题提请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这样能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增加抓反腐工作的落实力度,从而提供了一个及时沟通的平台。

网友8015
点击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更多
问答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