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从网络论坛、微信掀起了一股网络拼酒的风潮。“网络拼酒”最早起源于江苏徐州,2014年12月20日左右,一段小伙一口气喝下一斤白酒的视频上传至网络。“一斤哥、两斤哥、三斤哥……”,挑战者喝酒似喝水般,着实惊呆了不少网友。长沙微信朋友圈近日也疯传一条视频,在星沙某饭店包间内,两名挑战者两分钟内喝下近六斤白酒。目前,这一风潮仍在持续发酵,逐渐演变成一场网络狂欢。
可以说,拼酒视频也是酒桌上某种恶俗文化,向网络上的延伸。在我们的社会上,斗酒的风气一直存在。而拼酒视频则将这种酒桌上的恶习搬到了网上,让对饮变成了一人喝众人看,在这种“看与被看”格局中,喝酒的时间更短,数量更多,对身体的危害也就更大。而且,在网友的推波助澜之下,这种“你方喝罢我登场,一斤一斤往上涨”的形势,让网络拼酒变成一种极度危险的自杀式游戏。
那么,这里想了解的是,喝酒出意外,劝酒者是否需承担责任?
像长沙两名挑战者两分钟内喝下近六斤白酒,如此喝酒当喝水一样,一旦出现意外怎么办?劝酒者是否需要担责?对此,有记者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他表示,如果饮酒过程出现人身损害,那些怂恿起哄或强迫劝酒、甚至组织拼酒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刘明同时强调,此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过错,因为劝酒并非是暴力性的,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执意挑战酒量,共饮者没有起哄、劝酒或者劝阻无效,那么共饮者则不存在过错。若醉酒者酒后失去或即将失去自控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共饮者应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若未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或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共饮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网络拼酒中,几位“哥”都是在朋友的刺激和诱导下才做出了惊人之举。不知这几位不厚道的“朋友”是否知道,一旦饮酒的人出现死亡等意外,劝喝者的行为违反《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将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需要给予当事人一定赔偿。对于这种网络拼酒之风,舆论应当进行正面引导,切勿盲目跟风恶炒,而网友也应该加强自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劝酒和拼酒之风可能愈演愈烈。希望劝酒者和喝酒者都能抛开面子,以一种健康的心态面对饮酒问题,并用法律来警示自己。以此,拼酒之风才可能烟消云散,而节日也才能更喜庆和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