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 那么户口本应该怎么注销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流程是什么?注销户口本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户口本怎么注销?长沙户口本注销需要什么条件?
一、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1、办理对象:
凡事实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
2、办理材料:
户口登记机关在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时,须凭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和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方可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死亡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村委会)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3、受理审批程序:
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4、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失踪人员户口注销
家属需携带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户主或家属的申请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到公安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