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者条件:自愿加盟庆丰包子铺连锁体系,承认并遵守庆丰包子铺章程。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资信可靠,具备一定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整体素质。热爱餐饮业,诚实守信,有敬业精神。加盟者必须是主要投资者。
加盟店条件所在城市应具备一定的消费水平,经营场所必须在较繁华的市区街道,人口居住密度较大的社区,交通便利,客流量较大或具有潜在消费对象。申请方应具备的规模,使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可同时接纳80人用餐。积极、主动参加总部组织的各种营销活动和相关会议。
加盟者首先向华天集团企业管理部提交书面加盟申请书,经总部对加盟者初审合格后,对加盟者所选店址进行考察,店铺条件符合要求后,申请加盟者需向庆丰包子铺总部提交《店铺管理计划书》,同时,向庆丰包子铺总部提交店面有关资料,经集团公司同意后与加盟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同时交纳加盟金、保证金、首年品牌使用费,共计32万元。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总部向加盟商提供装修方案及装修设计图,之后加盟商开始对店铺进行全面装修,同时总部对加盟商及骨干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待装修完毕及人员培训结束后,总部为加盟商提供开业前的辅导,直至店铺正式开业。开业的前后一周左右,总部会派专人对店铺进行驻店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