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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会计档案销毁要经过什么手续?

提问于:2020-12-16 15:11:28提问者:天晴网友
储蓄会计档案销毁要经过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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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储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县行、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鉴定,经行长(主任)严格审查,并填制“储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上级行批准后,方可销毁。

(2)“储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三份,一作留存,二份报上级行。

(3)收到上级行准予销毁批复文件,应先在“登记簿”上批注批复文号及日期,然后会同监销部门对准备销毁的储蓄会计档案进行认真清查核对无误后进行销毁。

(4)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保密,由行长(主任)或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监销。

(5)销毁后,由销毁人员、监销人员、储蓄主管人员、行长(主任)在储蓄会计档案销毁单上签字,交会计部门档案库永久保管或报送档案部门备查。

(6)对于未了债权、债务,帐务未查清的储蓄会计档案,应单独抽出不得销毁。

网友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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