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统计表明,小公司破产的比例高于大公司破产的比例。投资者意识到这种规模上的差别,因而要求一个更高的收益率,称作规模溢价。
1981年,关于股票的规模溢价的两篇文章引起了理论界的极大关注。规模溢价主要是由美国经济学家Banz提出来的。Banz发现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总市值较小的股票与总市值较大的股票相比,获得的收益较高,也就是说,小规模公司的股票收益比较高。经济学家Fama和French在1992年也发现了类似的事实,从1963年到1990年,他们把在纽约股票交易市场、美国股票交易市场和在纳斯达克市场中进行交易的股票每年按照总市值进行分组,然后考察每一组股票在下一年里的平均收益。他们的研究显示,规模最小的一组股票的每月平均收益比规模最大的一组股票的平均收益高出0.74%。此外,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时间段的数据进行类似的分析,经济学家发现规模溢价普遍存在。
根据有效市场假说,股票间的业绩的不同应该归因于股票间的风险的不同。如果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成立,那么,小规模公司的股票应该具有较高的风险,即Β 值,因为风险较高的股票一般会获得较高的收益,以作为对承担风险的补偿。然而,对于规模溢价来说,尽管小规模股票的超额收益中的一部分可以用承担的超额风险来解释,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超额收益都可以用风险因素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