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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土地确权规则是什么?

提问于:2020-11-28 13:12:48提问者:天晴网友

省法制办、农业厅农村经营管理处、确权办:

我家1997年全家户口从农村老家迁出,农业税交至1996年止。妈妈户口先落在外婆家(本镇另一村,且一直未承包外婆家所在村的土地),直至2002年,妈妈户口才随爸爸落在本镇中学。2010年--2011年,全家部分户口反迁回老家(经大多数户代表签字同意后,与组签了享有本组组民同等待遇的落户协议)。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请问可否按第一轮家庭承包的田土来确权?有什么法律法规依据吗?村组不肯怎么办?

最佳答案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土地确权,现根据您所提供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 关于土地确权政策问题

由于您家庭户口存在迁出与迁入问题,需根据当地土地确权政策进行确认,至于是否按照第一轮家庭承包的田土确权,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二、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

如土地确权存在争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网友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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