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复工了,但是我这边因为疫情的问题,不能按时到公司去上班,也跟公司沟通了这个问题,我问公司这应该不算旷工吧,公司说还要进一步商量才能给我结果,我之前问了别的公司的朋友,他们这种情况就不算旷工,那么因为疫情不能去上班到底算不算旷工?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病人被隔离,这种情况不算旷工。劳动合同应继续存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作报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显勇在媒体采访中表示,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按照2020年1月2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此外,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另外按照《通知》的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被隔离期间或被治疗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
王显勇介绍说,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因此,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隔离治疗期间,该隔离治疗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