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论是警察、城管,还是如公路、林业、渔业、农业等其它政府部门的执法,民众都会不由自主地围观,看到兴头上,大家还会拿起手机或相机来拍摄点现场视频、图片,然后分享到网上去。对此,执法者也条件反射般地想驱散人群、阻止拍摄。这,似乎成了一种规律。
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执法都是正当的,所以我不想讨论别的问题,只想问问,对于任何执法行为,群众到底有没有围观、拍摄的权力?什么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赋予了群众理直气壮监督执法者的权力?
另外,如果正在拍摄现场影像的群众遭遇了斥责或阻拦,比如手机、相机被现场执法人员抢夺、摔坏,甚至被勒令立即删除内容,那老百姓该怎么应对?执法者有夺走拍摄工具、要求拍摄者删除内容的权力吗?如果确实发生了这样的状况,执法者、围观群众的哪一方是违法的?
老百姓围观、拍摄警察和城管执法,是否违法?
在执法中,群众可以录像,录像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在录像过程中,不得妨碍执法活动进行。如果在警察或者城管执法的过程中,老百姓有意的妨碍警察或者城管执法的话,这样是违法的。而且在现场拍摄到的影像资料,最好也不要随意上传到网上,警察和城管等执法人员也是有肖像权的。
而且很多警察办案执法都是有警戒线的,老百姓不能随意进入警戒线内,也不可以在警戒线之内随意拍照,在警戒线之外可以拍照。对于没有来得及设立警戒线的突发事件,法律无明文规定不能拍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有碍警务工作的,警察可以临时进行制止,但是可以对制止行为提出异议,并有权要求警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