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娄底有个《娄底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个一律不准》,这是个啥啊?
娄底市易地扶贫搬迁十个一律不准
一、一律不准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影响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一律不准将未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识的及不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区域条件的人口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
三、一律不准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超过25平方米;
四、一律不准建档立卡搬迁户大额举债建房,突破人均3000元、户均1万元的自筹资金标准;
五、一律不准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低于每平方米800元;
六、一律不准选址不当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选址不实导致贫困群众无法通过“挪穷窝”实现“换穷业”、“拔穷根”;
七、一律不准不按建设技术导引要求,脱离实际提高或随意降低建设标准,建设管理不规范,出现豪华装修及达不到入住条件即交房的现象;
八、一律不准政府平台公司与建档立卡搬迁户签订借款协议,将银行贷款转嫁给搬迁对象;
九、一律不准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虚报冒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
十、一律不准干预、插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