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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提问于:2020-10-17 14:23:03提问者:天晴网友

2014年6月13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第24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针对越南、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的无端指责,澄清事实真相,并予以严词驳斥。

王民说,“2014年5月2日,中国企业所属“981”钻井平台在中国西沙群岛毗连区开展油气钻探活动,越南出动包括武装船只在内的大批船只,非法强力干扰中方作业已达1400多次,严重侵犯了中方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这里我想请问的是,王民所说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分别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主权(英语: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主权权利主要是国际海洋法上的概念,是指一种基于国家主权而产生的权利。比如沿海国家在领海享有主权,那么其在领海的主权权利可以表现为:1、属地管辖权;2、对资源的专有权;3、沿海航运权;4、战时中立权等。

管辖权是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之一。即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进行管辖的权利。除管辖权外,还有独立权,平等权和自卫权。

网友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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