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2011年去世的某国家企业职工,当时处在边远农村采取了土葬,后来因土葬而未领取分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现在出台了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文件明确删掉了火葬要求的条件。企业职工死亡后土葬、遗属也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劳动法第劳九章 、七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可是;公司还是以“没有火化”为由,不予依法发放遗属津贴。公司不予发放遗属津贴的做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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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到丧葬的相关问题。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你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明确规定:“……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规定,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结合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的父亲2011年去世后未实行火葬,在这种情况下,你母亲是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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