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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赔偿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提问于:2020-07-04 09:48:13提问者:天晴网友

九级工伤,按照2011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单位应赔几个月工资,与老政策是否一致?是否有相关政策作为赔偿依据,现网上所能查到的都是老的条例,网上查到的送审稿是否已经定稿,在哪可以得到权威政策?谢谢!

最佳答案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工伤保险及地方规章的效力问题,现根据你所询问事项,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目前湖南省对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作出具体规定的是2004年颁布实行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此条规定与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并无冲突,也未被湖南省政府废止,且湖南省目前最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工商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送审稿)并未正式颁布实行,因此根据现行有效的规定,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仍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关于《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送审稿)的进展情况等具体事宜请咨询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其答复为准。

网友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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