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进大批优秀人才,成都人才安居细则正式颁布,其中包括了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限制等一系列优惠措施,那么成都人才安居细则具体有哪些内容呢?哪些人符合这些条件要求呢?
8月3日,成都市房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
主要内容可以整合为以下几点
①:高端人才经认定后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等限制
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②:可通过在线平台申请人才公寓及产业新城配套住房
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并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或产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等。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三项条件,分别是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符合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③:租住满5年后可申购所租住人才公寓
在租赁方面,各区(市)县遵循以下原则:第一,申请人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第二,相同人才类别的申请人选房顺序通过摇号确定;第三各区(市)县立足当地产业发展导向,自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关于出售价格,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入住时的市场价格。由房源业主单位参考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④: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年度计划
新增用地建设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主要由政府组建全资开发公司组织建设,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确保人才住房供给高效和可持续。在项目规划选址布局时,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按照产城一体理念和城市综合社区建设要求,优化项目选址布局,完善各项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品质。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