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整顿政策是怎样的?
最佳答案
民办教师的全面整顿从1986年开始,于2000年全面完成,主要是贯彻实施“关、转、招、辞、退”的方针,即:一是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仅限于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省级人民政府原规定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截止时间不得改变。二是坚持考核、考试相结合,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三是进一步扩大师范学校定向招收民办教师的数量。四是坚决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五是各地要按照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人〔1992〕41号文件精神,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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