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很多朝代都是采用的三省六部制来管理国家,达到集权和分权的目的。六部是吏部、礼部、兵部、工部、户部和刑部,就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各个部门了。
那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又是哪些?
三省是指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
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主要职官有中书舍人。就军国大事、重要官员的任免等事项,替皇帝起草诏旨,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是决策机构。
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黄门侍郎(后改称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中。负责审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有认为不当者,可以驳回,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侍中掌握。是审议机构。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实际不任命,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尚书省设在宫外,总领六部。中书、门下发出的制敕,皆由尚书省转发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州县,或根据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达有关部门。中央寺、监、百司等机构下达诸州的政令,也必须由本省发遣。是执行机构。
虽然称之为三省六部制,但是三省并不是每个朝代都设有的,有些朝代将三省的一些功能分给了其他部门,或者是同样的机构,但是名称不同,比如隋朝有内史省,有内史令,就相当于其他朝代的中书省和中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