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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提问于:2021-01-10 16:52:54提问者:天晴网友

请问下,2020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要是对这个不满意怎么办?

最佳答案

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

房屋与土地是分开进行补偿的,现行最新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

1、草房:一平米1900块钱

2、砖瓦房:一平米2400块钱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2800块钱

4、楼房:一平米3300块钱

5、异地安置补助费:一户2万块钱

(二)土地补偿的内容与标准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补偿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人合理补偿金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具体要关注最新政策、法规以及拆迁地有关规定。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4、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5、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6、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网友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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