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房新规是怎么回事?无理由退房新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买房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大事,现在买房的话大家都知道,一般给了定金之后,再反悔说不想买房的话,那么定金是肯定不能退的,也就是说落子无悔。但是最近东莞在全国首推“无理由退房”,规定明示,购房者交定金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房。
1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消息称,针对商品房销售过程的常见共性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已联合制定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该认购书范本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是创新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三是挂钩差异化监管和行业共治。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袁少英解释,实施“两天无理由退定”为的就是给买受人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以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她说:“我们希望给购房人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对房地产健康发展我们认为会有个正面的作用。为买卖双方营造一个充分协商和公平交易的环境,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