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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户口迁入湘乡市需办理哪些手续?

提问于:2020-12-27 11:53:39提问者:天晴网友

结婚后,如果将女方的户口从株洲县迁入湘乡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男方当地村委会再开具什么证明吗?

最佳答案

  可以参考一下《湘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出便民措施的通知》——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在群众办理下列户口迁入登记时,减少派出所审核环节,可凭所需材料直接到湘乡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户政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由受理民警直接审批,然后再回到所在派出所打印户口簿。

  一、夫妻投靠落户(结婚迁入)所需提交的凭证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及计划生育证明,省内迁入需提交户口簿原件。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生回原籍落户所需提交的凭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卡、迁移证)、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报到证。

  三、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所需提交的凭证材料: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交结婚证、父母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另从3月1日起,湘乡市公安局受理本市范围内二代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业务。

特此通知

湘乡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网友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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