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有润鸿服装有限公司拖欠全厂员工工资三月。现在厂房已停产,老板避不见员工。找劳动局寻求帮助,但劳动局方表示此事超出他方管理权力范围,找信访办但他方又表示此事应找相关单位。请问走怎样的程序可以获得工资。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追讨拖欠工资的问题,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回复如下:
一、你们可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之规定,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二、你们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之规定,并结合你介绍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你们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你们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之规定,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请求仲裁庭裁定先予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