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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震局的行政职权有哪些?

提问于:2020-12-21 10:08:27提问者:天晴网友

湖南省地震局的行政职权有哪些?

最佳答案

所谓行政职权,是指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目前湖南省地震局的行政职权主要是下面这些

一、行政许可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2.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4.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核准(丙级)

5.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甲、乙级)审核

6.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

7.省外单位来湘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备案

二、行政处罚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

2、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3、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照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4、占用、拆除、损坏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地震监测标志;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等地震监测设施

5、在已划定的地震环境范围内从事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活动

6、在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行振动作业和往复机械运动

7、在电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铺设金属管线、电力电缆线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8、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

9、在地下流体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失和和填埋垃圾、进行污水处理

10、在观测线和观测标志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地震

11、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12、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13、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名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14、地震安全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15、持证单位弄虚作假领取或者转借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

16、持证单位机构、人员发生变化与资质等级不符又不及时申报

17、持证单位无故不参加定期审查或者上报的材料不真实

18、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9、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0、建设单位不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三、行政奖励

1、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任务的奖励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奖励

3、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奖励

4、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奖励

5、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因震情、灾情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奖励

6、 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灾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效显著的奖励

网友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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