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起,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连发多条微博,炮轰百度杀毒是流氓软件,用户无法卸载。他在微博中称要做专门卸载百度杀毒的专杀工具,继续替广大网民服务。
但是在工信部20号令里面明确提到,任何公司都不得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
公开资料显示,一向自称“遵守法律、尊重用户利益”的360,多次因为不正当竞争、侵犯用户隐私、诋毁商誉等原因被腾讯、百度、金山等公司先后告上法庭。腾讯曾公开对媒体回应,迄今为止,360已经连败12场官司,需要付出的赔偿大约是700万元,只相当于它最新一期财报净利润的2.5%。“违法成本如此之低,不能不说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的悲哀,因此我们呼吁更多的人关注互联网的良性和公平竞争环境,让更多创业者能够自由地施展自己的才华和创新”。
最近的一次是百度诉360挟持百度流量和用户。2012年初,360未经百度允许强行标注百度搜索结果,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并向用户宣传及误导用户安装其浏览器,为360浏览器导流。此外,360还利用浏览器捆绑其网址导航站,故意仿冒、混淆百度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4月的一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相关支出费用,并在其网站首页连续15天刊载道歉声明。
反观这诸多官司,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有颇多相似之处。
其一,360几乎每次都会以用户安全为借口,越俎代庖地替用户做主。
其二,以用户利益为挡箭牌,其最后结果和目的都是为了封杀同行,让利自己。
其三,结果上,都实际伤害了用户利益,对用户存在欺诈或侵权嫌疑。
这种一方面挟持用户,一方面又罔顾用户正当权益,最终侵害同行、输利360,同时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值得引起市场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警惕。360如此频繁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也引起多个主管部门的注意。今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共同约见360负责人,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
“信誉是安全软件公司的生命线。若360不能更好地尊重用户基本权益,滥用安全软件权限打击对手,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输掉的将不仅仅是官司。”业内人士认为,360的长期发展将受制于这种持续形成的非良性市场主体形象。
事实上,受此影响,奇虎360已经初尝恶果。受信誉危机和官司影响,招商银行、宝钢、网易、AMD等企业就先后在内部全面卸载360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