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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是什么?

提问于:2020-11-21 09:07:18提问者:天晴网友

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是什么?

最佳答案

刑事诉讼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是一个随着社会变迁而变化的动态过程。在宏观层面上,其发展是从非理性到理性,从野蛮到文明;从微观层面上,各国一直在寻求一种适合自身发展的刑事诉讼制度。在这一历史进程中,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两大法系与其他具有不同历史传统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刑事诉讼制度呈现出逐渐融合和渗透的趋势。

中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当事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参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起诉的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调整或规范调整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密切相关,是指导人们实现惩治犯罪的目标,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的重要保障。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调查、拘留、执行和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起诉、逮捕、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直接接受和起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其他团体、团体和个人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3)分工负责、相互合作、相互克制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刑事诉讼,相互配合,相互限制,确保法律的准确有效执行。

(4)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权进行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有权接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得到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之日起,行使被告人的辩护权。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5)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定罪。即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判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

(6)对于法律情况,不对刑事责任进行调查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的刑事责任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经过了法定不起诉时效。起诉期限;大赦令免除处罚;对依照刑法规定必须处理的犯罪不予告知或者撤销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是上述制度,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包含六项基本原则,分别是权力的行使;但是,嫌疑犯和被告的权利可以维护我们法律的尊严。等细节条文对我国法律事业的各个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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