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负责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
承担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省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承担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对全省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组织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承担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承担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煤矿除外),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煤矿除外),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承担注册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全省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