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少淫魔”李宗瑞性爱偷拍影片2013年在网络上疯传,其中一名影片女主角“月事妹”,原定年底要与男友结婚,未料男友看到她与李翻云覆雨后抓狂,不但要求退婚,还要她把订婚钻戒还来。事后,月事妹不甘心怒告李宗瑞性侵,反被法院认证是自愿“好喜欢”,只能感叹:“我的人生被他毁了……”
受命审理的法官蔡羽玄反复观看“月事妹”的不雅视频,“看到都会背了”,最后认定“月事妹”意识清醒,因为性爱过程主动询问“有无戴套”,与李宗瑞互动亲密,判李免负刑责。
当然,与她有同样下场的还有更多的女孩,除了“月事妹”外,另有6人告李宗瑞性侵也败诉,当初以为是铁证的偷拍影片,反证明了她们是自愿与李上床。
因为恋爱和婚事告吹,告人不成反被法院认证,现在还要常年担心友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一夜风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月事妹”对此事悔恨不已。相信与“月事妹”等7人有一样后果的,不在少数。
这里,我不想就个案发表看法,我想问问大家,那些因为失恋受伤、一时的愤怒、孤独的心需要安抚、醉酒等等借口,而在网上或外出找个伴临时陪陪自己的男女,他们要为自己的一夜风流付出怎样的代价?如果万一如“月事妹”一样被人录像了,造成严重的后果了,该如何重生?
一夜情在这个社会上不是什么罪过了,只要没结婚、你情我愿的,一夜情发生了也就发生了。之后的结果,则是必须自己承受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向外人诉说或是大喊负心人之类的那都是白费。
想要重生,就重新找个地方,重新找份工作,靠自己的手和脑子养活自己,爬到比别人更高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