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天晴问答>正文

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以后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

提问于:2020-09-16 16:48:53提问者:天晴网友

房屋继承法新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以后父母的房子怎么继承?

最佳答案

在我国大多数人的观念都是有房才有家,所以即使当下房价高昂,还是有很多人毫不退缩的继续买房,因此有部分人手中有多套房产,这就意味着未来我国有很多家庭的子女都将面临房屋继承的问题。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独生子女作为合法第一顺位继承人,直接继承房产,但是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难免会因为财产的问题而发生利益冲突,从明年起,继承父母的房子会按新规处理。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我国的遗产继承是按照排序进行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立医嘱,那么就按照顺位继承。之前的规定时,如果被继承人子女不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遗产则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在《民法典》从出台后,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现在侄子、外甥也可以继承。

民法典新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相比较之前的公证遗遗嘱,这两种方式要更加方便,因为公证遗嘱如果想要更改的话需要频繁去公证处,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不过“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在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并且还需要见证人签名和注明日期。

大家都知道,遗嘱是需要经过公证才会生效的,所以目前遗嘱的公证效力最高,如果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况下,会优先选择公证遗嘱。但是在实际中,由于公证遗嘱手续是非常麻烦的,一些年纪大的人在修改遗嘱后可能因为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对于这种情况,国家对《民法典》进行了修改,如果有多份遗嘱的,那么将选择最后一份符合条件的遗嘱,也就是说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立遗嘱,因为突发意外导致没来得及立遗嘱的情况也非常常见,对于这种情况,很多家庭会因为财产的分配而产生矛盾,民法典新规,这种情况将由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

网友6039
点击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更多
问答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