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闻弹窗说2018新的江苏户籍新政出来了,想问下,新的江苏户籍新政跟以前的政策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方面做了改变?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江苏省公安厅制定了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11月11日正式对外发布。这十项措施,除三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外,其余七项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政规定,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5市率先实施户口通迁制度。自明年1月1日起,上述5市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可以在5市范围内城镇地区自由迁移户口。新政还放宽了农村地区部分户口迁移条件。对升学学生、参军退役人员、因国家建设需要到外地工作退休人员回原籍与亲属间投靠等户口迁移条件均有所放宽。
身份证到期或丢失,还要回老家办,这是很多人会遇到的烦恼。根据新政,从2019年1月1日起,江苏将扩大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设区市范围内,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市通办;本省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全省通办,不受户籍地和居住地限制。
本地办理户政业务也将更加方便。根据新政,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一站式”办理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受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推行户籍地、居住地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分级审批。即日起为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以及因就业、就学、就医等急需办理居住证的群众开设“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等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制发证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用证需求。
新政还放宽了农村地区部分户口迁移条件。过去,想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需要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从2019年1月1日起,该条件放宽为本人在农村地区有产权住房即可。投靠配偶的,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放宽至本人、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同时,新政对于升学学生、参军退役人员、因国家建设需要到外地工作退休人员回原籍与亲属间投靠等户口迁移条件均有所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