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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别人打伤我妈了不赔钱怎么办?

提问于:2020-07-25 10:28:41提问者:天晴网友

我家父母与本村村民因为土地纠纷多次发生争吵,村组干部多次协调都不能处理,这对夫妻还多次将我母亲打伤。然后双方又为此事发生打斗,我母亲身上多处被他们打伤,其中有一人也被我母亲咬了二口,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出警协调,警察到后对我家只进行了简单询问后就走了,然后当天晚上被咬伤的那家人带了几十个黑社会人带着凶器来到我家,把一楼门打烂,叫嚣要杀我全家,幸好二楼为防盗门才幸免遇难,我报110一小时后警察才到,把我夫妻带到派出后未做任何询问就以轻伤赔偿重伤要我赔之前我妈咬伤的那个人医药费,我母亲对此不服骂了他家几回,但是这事没过多久,双方又发生争吵,他们用铁铲在我母亲头部及身上打了几十下,多处被打伤在八医院住院七天治伤,派出所出警处理,在做了记录后于2月29日进行了一次简单调解,他们不肯赔我母亲医疗费,之后我多次找派出所处理,但是警察都以各种理由推托托廷致今未于处理。

最佳答案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维权途径的问题,现根据相关规定和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一、处理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规定,结合你介绍的情况来看,针对你母亲和邓国良等之间的人身伤害相关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但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给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最终的“处理”。

二、你母亲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之规定,并结合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母亲受到人身伤害的,有权向相关的侵害人主张赔偿。你可以请求当地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也可就相关事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母亲也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的,也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赔偿对方相应的医疗费等损失。

网友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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