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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什么?谁提出的?有何意义?

提问于:2020-07-01 19:12:22提问者:天晴网友

在历史书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誉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提出时间是1953年12月31日。到2014年止,已经整整60年过去了,但“五项原则”仍闪耀着灿灿光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谁提出的?当年提出“五项原则”的背景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它的核心或精髓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最佳答案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1953年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会见与中国存在着领土纠纷的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正式向国际社会提出的。具体内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已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不同社会和政治制度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还被许多国际多边条约和国际文献所确认。1970年第2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和1974年第6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都明确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括在内[3]。

中国宣称在处理同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国家的关系中,都“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许多国家建立和发展了友好合作关系”,“几十年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国际友好合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在这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网友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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