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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一种仇恨,才会发生广东清远式的灭门惨案?

提问于:2020-06-24 10:58:40提问者:天晴网友

灭门谓全家人都被杀尽。我们在各种媒体上看到很多灭门惨案,凶手之残暴,手段之残忍让人不禁唏嘘。2009年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2岁。2010年2月10日凌晨3时,灵寿县南营乡漫山村发生一起灭门案。受害人卢生(化名)一家6口被杀死于家中。2013年9月,李磊在此亲手杀掉一家六口,震惊京城。而仅一个月后,同小区的另一个男主人张武立用菜刀将妻子、儿子砍死。他蘸着妻儿的鲜血在墙上写下“为了人民”四个血字。

2014年2月18日,广东清远又发生女子持刀杀3人的灭门惨案。惨案发生在2月18日大雪夜清远连州市西岸镇龚家村这个荒僻小山村。阿群是此次血案唯一的幸存者,3名死者分别是她77岁的公公龚佐亮、11岁的大女儿龚×玲、3岁不到的小女儿龚×莉。

凶手是丈夫以前的情人阿平。这些都是血的教训,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怎样才可以避免?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仇恨,才会发生广东清远式的灭门惨案?

最佳答案

像阿平这样的人,都是有心理障碍的人,得不到及时的心理救助。尤其是农村的人,或者从城市返乡的人,他们游走在城市边缘,他们学历不高,文化水平偏低,生存压力也是造成“人格扭曲”,加上情感方面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过激的举动。

网友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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