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9号)精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以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长沙市实施了阶梯式水价政策。
请问,长沙市为什么一定要实施阶梯式水价?这一政策对低保户等低收入家庭有什么影响?实施阶梯式水价后的水费怎么计算?
阶梯式水价分三级:
第1级
四口之家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5立方米以下(含15立方米);五口之家水量基数每人每月4立方米(含4立方米),水价:2.58元/吨
第2级
四口之家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5-22立方米(含22立方米);五口之家水量基数每人每月4-5立方米(含5立方米),水价:3.34元/吨
第3级
四口之家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2立方米以上;五口之家水量基数每人每月5立方米以上,水价:4.09元/吨
水费计算方式
阶梯式计量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看看来源于中国水网的一篇报道:
长沙市水务局解读《阶梯式水价管理办法》
如果家庭成员不超过4人,按户均用水量计价;5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用水量计价。《长沙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2年2月起实施。《办法》规定,居住人口为5口及以上的居民户、集体宿舍、出租屋,需到供水企业下属对外营业网点前台办理申报手续。
关键词:一户一表、阶梯式水价
超过基数水量加价收取
“自从长沙实行阶梯式水价来,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为更好地加强城市计划用水管理,保障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长沙出台了《办法》,实施范围为长沙市城区(不含望城区)。”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正文表示,凡已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以下简称“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执行阶梯式水价制度,由供水企业直接负责抄收。
“‘一户一表’是指每一户居民为一个独立计量交费的用水单元,在户外安装一套在供水企业立户注册的结算水表,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收费。”李正文解释道,对于未能实现“一户一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用户,《办法》明确,由物业公司或者用水管理人在供水部门的指导下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并将实行情况按月上报市用水管理机构。同时,供水部门将加快户表改造的步伐,改造后实现“一户一表”,直接与供水企业结算的居民用水户将实行阶梯式水价政策。
阶梯式水价于今年2月1日实施,分成三级累进加价,超过基数水量部分按级数的不同,加收50%-100%不等的水费,其中第三级比第一级贵了1.51元/吨。居民用水阶梯式价格分三级实施,按1:1.5:2的比例,分成三级累进加价。第一级为在基数水量以内的用户,每月的水价按批准的到户综合水价计量收费,即2.58元/吨;第二级超过部分在1.51元/吨的基础上加收50%的水费,即3.34元/吨;第三级超过部分在1.51元/吨的基础上加收100%的水费,即4.09元/吨。
关键词:居住人口、计费办法
5口之家快去办理申报手续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如何计算呢?《办法》规定,水价按居民每户实际人口数,按“以户为主,辅之以人”的办法实行。其中,凡4口之家及以下,按户均用水量计价;凡5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用水量计价。
“4口之家及以下的用户不需要办理手续,城市供水计费系统自动生成。”市城市用水管理办公室主任康辉介绍,居住人口为5口及以上的居民户、集体宿舍、出租屋,需到供水企业下属对外营业网点前台办理申报手续。“居民户须带居民户口簿或社区居委会证明;集体宿舍用户须带暂住证(或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出租户须带暂住证和社区居委会证明。”康辉说,对居住人口超过4人但未申报的用户,自动视为4口及以下之家。
“住户人口核定的有效期为3年。本年度内若用水人数增减,用户应主动告知,并办理人员增减相关手续。供水企业有权核查用户用水人口变化情况,并根据核查后的结果调整其阶梯式水量基数。”康辉表示,住户人数4口以上的用户应在核定周期(3年)后的规定时间到供水企业营业厅办理复检手续。核定结果只作调整下一抄表周期用水量基数的依据,不作补交或退还已收水费之用。
关键词:低保减免
每月每户免收6立方米水费
水价提高了,那么低保户的免费用水政策有没有变化呢?李正文表示,此次供水价格调整后,进一步提高了低保户减免水费的额度:即由原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水费增加到免收6立方米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减免达15.48元。
“低保户可持低保证原件、身份证、任意月份供水公司水费通知单或水费发票(小区或集体户可持发票复印件)至长沙市供水公司下属各网点前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李正文说。《办法》明确,低保户减免水量不纳入阶梯式水量计算之内,即阶梯式水量基数是在用水户实际用水量剔除低保减免水量后予以确定。
关键词:月定额+补差
抄表周期不固定无需担心
“他们来我家抄水表的时间并不是很固定,有时不到一个月,有时则超过了一个月,那么如何计算定额用量呢?”市民刘先生的这一疑问很有代表性。
对此,李正文表示,实行阶梯式水价的采取“月定额+补差”方式收取水费,即根据核定的每月用水量及抄表周期天数,计算该用水户每次抄表的水量。
关键词:超定额累进加价
用水指标 核定有效期为一年
长沙有许多洗浴城、洗脚城、洗车场,每天要消耗大量的水,这些大型用水单位的用水如何收费呢?对此,《办法》规定,非居民用户和特种用水用户也采取“月定额+补差”方式,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其中,超计划(定额)用水量2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20%-40%的,超过部分加收100%的水费;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40%以上的,超过部分加收150%的水费。
“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用户,其用水计划指标的制定、调整、确定,要严格按照《长沙市用水计划指标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康辉介绍,每次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的有效期为一年,实行按年核定,按月考核。同时,市用水管理机构提供用户每月用水计划指标,供水企业根据用户的每月实际用水量直接按照标准执行,当期计量,当期兑现。
关键词:加价水费收入
加价水费 专户管理专项使用
《办法》明确,实行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收取的加价水费,将实行“专户”管理,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半年结算一次,并及时将征收的费用拨付到指定的专户储存,实行专款专用。支出项目由市用水管理机构提出用款计划,报市水务局审定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执行。同时,加价水费收入应遵循“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专项用于长沙市“一户一表”改造、供水用水管网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用水新技术与新设备的推广、水平衡测试补助、用水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与奖励。
如果用户对加价水费有异议,该怎么办?李正文说,用户应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长沙市用水管理机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用户应在收到水费通知书15日内向供水企业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3%。的违约金。拒不缴纳的,交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