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由国家统一规定,但是不同型号汽车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必须投保交强险,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全力扣留其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以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我国的交强险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交通强制保险条款和标准费率。有关部门需要严格遵循交强险业务费率审批原则,任何保险公司都不得擅自提供优惠。交强险与商业车险的区别也在此。车主第一年为汽车投保的时候,只要按照交强险费率表缴纳就可以。而第二年的保费则是按照上一年车辆行驶状况及违章情况收取,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价格也会有所区别。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动比率会下降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会下降20%;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会下降3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为0%;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会上涨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会上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