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2018最新政策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单位给我们缴纳的社保中有一种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用于职工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及生育时领取生育津贴,一般来说只有符合生育保险条件的人才有机会享受领取生育津贴的待遇,下面我们来看下有关生育津贴领取的最新政策。
若职工购买了生育保险,那么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活费用补助,也就是在职工人员在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目前我国的生育津贴发放是根据生育与昂古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来进行发放的,也可以根据生育职工之前的基本工资加上物价补贴来进行发放。要想领取生育津贴,申请人需要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首先要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计划生育条件,现在有二胎政策,职工生育第一胎或第二胎都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如果是生育第三胎,那么就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同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需要累计满1年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在2018年新的生育津贴政策中有规定,若生育职工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在生育后继续在单位缴费满十二个月的,同样还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若生育职工在怀孕期间有换工作单位,导致社保中断的,只要生育保险中断时间不超过6个月,参保人员继续缴费满十个月,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怎么计算生育津贴
我国的生育津贴等于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0天,然后乘以产假天数。我国的生育补贴的补贴期限通常为98天。如果是晚婚晚育的职工,那么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补贴期限或是增加补贴,另外若孕妇是剖腹产的,那么产假可以增加30天,若生育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发生意外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发生意外导致流产的,可以享受40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