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打黑,不忘也给自己照照镜子洗洗澡,这样好!楼主问题中提及的人物一定是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他是正厅级,是警界打黑中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之一。2014年6月10日,65岁的王永利因犯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他放弃了上诉,认罪服刑。
上面就说了,他所涉问题不仅仅是情妇,还有别的,否则不会给他判一个无期。由于女主是一对姐妹花,所以他的情事似乎比他的贪腐问题更引人关注。这里,就简单说说他和下属淫色淫香地分享姐妹花情人的故事。以下都是权威媒体报道过了的事,不存在侵犯这位原局长大人的隐私。——
2001年,王永利同时拥有了两位情人。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74089万元。但他一般不情愿直接与行贿者见面并接受贿赂,此时,其妻与两名情人成为中介。
第一位情人是王建萍,作为一名优秀的女商人,2000年春节前后的一次朋友聚会,她认识了时任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的王永利。后者为她联系了国安局的土石方业务。两人认识约一年后,便发生了性关系。
以后的日子里,王建萍常常通过王永利的关系将公安系统的工程承包给企业,企业再以提成的名义给王建萍钱。青岛易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王多次合作,“122”、“110”两大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工程均被该公司承揽。
二人的性关系保持到了2012年2月20日—他们最后一次去麒麟皇冠大酒店开房。王建萍称,每次在一起时,所有消费都是她付钱。
王永利的另一名情人是宋新红,他们在2001年下半年发生了关系。
宋新红的姐姐宋新玲后来成为了王的下属、市北分局原局长于国铭的情人。
2003年,宋氏姐妹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于国铭。于国铭知道宋新红是王永利的情人,就想和宋氏姐妹拉近关系,“以便职务调整时能帮自己说话。”
在认识两三个月后,于国铭就与宋新玲发生了性关系。
如今,王永利局长的妻子及两位情人都被判刑,其中,其妻子与情人宋新红均领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