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黄光裕为什么入狱呢?黄光裕是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名,是家电零售业的创始人,这样一位风云人物为何会入狱呢?至今为止他已经入狱7年了,这位前富豪国美老板什么时候出狱呢?大家都很关注这位风云人物,下面小编为你讲述国美老大黄光裕的故事。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相怀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中纪委“双规”。 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先后接受调查。 2012年12月24日,北京检察院宣布: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还涉嫌其他犯罪事实。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一并提起公诉。
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
2010年5月18日,一审判决: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与120万元。 一审宣判后,黄光裕、杜娟和许钟民也一同提出上诉。
去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公告称,出生于1969年5月9日的黄光裕,2012年已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将其刑期再减去一年。
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而依照5月31日公布的裁定书,黄光裕第二次减刑最终由建议的一年缩减为11个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减刑次数在法律上没有限制,但两次减刑之间一般要间隔一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最多不超过两年。
如此推算,如果以每间隔一年减刑一年的进展计算,快的话,只要三四年时间,黄光裕即会提前回归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