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已经落实下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9年1月11日,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回购细则的具体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为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制定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此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在去年发布的征求意见从基础上并无大的变动,回购的门槛依然是上市公司股价破净或者是在2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跌幅达30%才可以进行股份回购,即使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以及股东权益,那么也需要持有半年并且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之后,才可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已回购的股份减持前的持有期由半年延长至一年。上市公司在进行回购股份时,回购方案上的回购数量以及资金总额必须明确。
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中,新增加了四项回购后减持股份的约束措施。
1、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行回购股份时,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上市公司的回购方案上的回购数量以及资金总额必须披露明确;
2、已回购的股份减持前的持有期由半年延长至一年;
3、进行回购股份时,上市公司需要参照减持新规来控制减持节奏,上市公司回购后减持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上市公司回购后,减持股份所获得的资金要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