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具备期货、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3.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5.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二、一般单位客户:
1.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3.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本所暂仅认可该单位客户的豆粕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其他相关要求和操作同个人客户部分;
5.具备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6.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