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发银行推出新业务万用金,就是在信用卡额度以外发放的贷款,银行收取一定手续费,不需要进行审批,用户可以自由支配。
浦发行的“万用金”个人信贷业务最早试行于2007年初,依托信用卡,在不占用信用额度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了持卡者的取现额度。但与试点时也有所不同,首先是利率不同,试点时的一年期利率约为12%至14%,现在为8%;其次,试点时别的银行借记卡也可办理,现在只限定为浦发行的借记卡。
2、万用金利率
以取现额度为1万元的一张信用卡为例,“万用金”业务使得持卡者在其借记卡中也最多拥有了1万元的取现额度,且不收手续费,只需按每月还款,可选择分6期或12期。
现行信用卡取现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浦发行为3%,以1000元为起点,低于1000元收30元手续费。此外,从取现之日起,浦发行还要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年化利率18.25%)计算收取透支利息。
“万用金”业务贷款利率比信用卡透支利率要低,1万元一年期贷款每月只需还款900.7元(其中利息为67.4元),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年利率为8.084%;贷款两年,年利率为7.9%;贷款3年,年利率为7.971%,并且都是按月分期偿还。
3、万用金不能直接取现,而是要先划到申请者的借记卡内,实质是信用贷款。信用卡额度由信用卡部门核定,而“万用金”额度却不在信用额度之内,它以贷款的形式存在,是以信用卡为基础而发放的信贷额度,而信贷额度的审核一般由信贷部门决定,“万用金”额度的确定有越权嫌疑。
将信用额度与“万用金”额度相加,客户总额度最多将相当于原信用额度的2倍,而客户本身的基础条件并没有什么变化,银行贸然给予客户增加一倍的信贷额度,变相地降低了个人信贷发放标准,放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
虽然目前并没有相关法规界定银行信用卡套现行为的性质,但大部分银行并没有开通此项业务,其原因并不在于其技术难度有多大,而在于其风险控制和行为性质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操作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