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了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费用等。其中,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予进行报销的范围包括自行就医、自购药品、门诊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等。
新农合报销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门诊补偿、大病补偿和住院补偿。
1、门诊补偿。
门诊分为很多种,不同的门诊报销的比例不一样,如果是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那么可以报销60%;在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40%;在二级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30%;在三级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20%;其中,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的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也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可以报销60%;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可以报销40%;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可以报销30%。
3、大病补偿。
大病补偿是分段进行的,缴纳了农村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累计的医疗费超过5000以上的部分是分段进行赔偿的,其中5001元—1万元补偿65%,10001元—1.8万元补偿70%。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需要报销,具体可以咨询乡镇的医保中心。
农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1、如果是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那么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如果是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那么出院结帐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2、如果是在市外2级及2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3、如果是特殊病种,需要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审核批准后才可以报销。
4、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需要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如果属实可以报销,如果责任是由第三方负责的,是不予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