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 指数自2004 年1 月2 日起正式发布。其目标是建立一个成交活跃、规模较大、主要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基础的投资指数。
编制方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
1、样本选取:
(一) 样本空间: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二) 样本数量:50只股票。
(三) 选样标准:规模;流动性。
(四) 选样方法:根据总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取排名前50 位的股票组成样本,但市场表现异常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宜作为样本的股票除外。
2、指数计算:
上证 50 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基 期 * 100
其中,调整市值 = Σ(市价×调整股数)。
3、指数修正
(一) 修正公式
上证5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 除 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 =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 + 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情况
(1)除息- 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2)除权- 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调整市值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3)停牌─ 当某一成份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4)摘牌 - 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5)股本变动 - 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6)停市─ 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4、成份调整
上证 50 指数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调整一次成份股,调整时间与上证180 指数一致。特殊情况时也可能对样本进行临时调整。
每次调整的比例一般情况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40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60 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