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个税改革后,个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发生了变化,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享受专享附加扣除以及社保扣除,工资超过5000元才需要扣税,也就是说我们到手的工资会更多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最低为3%,最高为45%。
1、工资范围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1元-3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1元-4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1元-6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1元-85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超过85000元,没有上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比如,在武汉工作薪资为10000元,每个月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为1000元,每个月需要赡养父母2000元,有子女教育每个月400元,还需要还房贷,那么到手的工资就是10000-1000-2000-400-100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5600元,那么缴纳的税率就是3%,超过了起征点600元,个税就是600*3%=18元,一个月只需要缴纳18元的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拟定,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还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父母、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以及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能同时享有,以上6项专项附加都有各自的扣除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以上6项和三险一金的费用,达到了起征点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是没有达到5000元,则不用缴纳,个税改革后,我们工作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也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