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印花税被取消的对象:1、符合条件的财产捐赠免征印花税。享受主体:财产捐赠行为涉及的财产所有人及受赠人。优惠内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2、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3、青藏铁路公司货物运输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对青藏铁路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免征印花税。
4、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5、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6、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8、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优惠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