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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在医治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提问于:2020-07-24 11:36:36提问者:天晴网友
细菌性痢疾在医治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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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应该予胃肠道隔离到症状消失,大便培养连续2次 阴性为止。饮食应以流质或半流质为宜,禁止使用多渣、多油或有 刺激性的食物。对腹痛患者禁止使用显著抑制肠蠕动的药物,以免延长 病程和排菌时间。这是因为这类药物虽可减轻肠痉挛和缓解腹 泻,在一定程度上可减少肠道分泌,但实际上腹泻是肠道机体防 御功能的一种表现,并且腹泻可以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和肠毒 素。特别是对伴有高热、毒血症或粘液脓血便的病人,应该避免 使用,以免加重病情。能够影响肠道动力的药物有阿托品、颠茄 合剂、哌替啶、可待因、苯乙哌啶和盐酸氯苯哌酰胺等。为取得满意的临床效果,应在流行区开展菌株分离鉴定, 并做药敏试验。为减少恢复期带菌,治疗疗程原则上不应该少于5天。对于慢性菌痢,大多主张选用两种不同类型的抗生素, 剂量充足,疗程需要较长且需重复1 -3个疗程。慢性菌痢可选择局部灌肠疗法。此方法可使药物直接作 用于病变部位以增强杀菌作用并刺激肉芽组织新生,一般做保留 灌肠。

网友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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