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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是什么意思?有哪些重大的危害?

提问于:2021-03-11 15:55:46提问者:天晴网友

有调查显示,医院有70%的患者属于过度医疗,其中大医院的医疗费用中有20%—30%属于过度医疗获取。在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有一位女医生兰越峰,因反对医院过度医疗,而受到医院一再打压,最终成为一名“走廊医生”,但结果很好——医院院长王彦铭因涉嫌违纪被抓了。

从很多数据和实例来看,“过度医疗”已成为一个社会公害,不得不引起重视。这里,我只想请问一个可能是常识的问题:什么是“过度医疗”?“过度医疗”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危害?要怎么防范才能切实保护病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最佳答案

过度医疗一方面损害了广大患者利益,给身心处于痛苦中的病人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少数医务人员的“丑劣行为”严重败坏了整个医务界形象,连累了那些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兢兢业业为患者服务的医务工作者。过度医疗已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必须大力加以纠正。

对看病贵难题的求解从来没有停止过。比如,对付大处方,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医院业务收入中的药费所占比例,因为看病贵主要是药贵。比如,围剿大检查,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阳性率,否则就要给予处理。还有,严查收费行为。

以上种种措施,都是治标之策,关键是要在正在进行的医改中,取消过度医疗得以产生的体制基础。

1、 政府出台一系列相应的医疗行业和医学领域的法律法规,做到解决问题有章可循和依法办事 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坚决打击一切违法和有违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严把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杜绝非法医托、药托和虚假医药广告,规范医药生产和流通市场,让整个医疗行业逐步走上一个健康的发展路子。此外,政府还要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资,大力支持医疗行业的改革,减少医疗纠纷。

2、 加强全员教育,提高全民认识 首先,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让广大老百姓懂得必备的医疗知识和医学知识,不要盲目崇医、信医,不要受虚假广告和医托、药托的迷惑,要懂得如何爱护和挽回自己的健康,树立正确的健康观。让广大群众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与不良的医疗、医学行为做斗争;其次,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药经营者要加强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思想道德的教育和法制教育。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和人民的承诺,是国家诚信的最低线,诚信是法的灵魂。即使在“法治”发挥作用的领域也需要诚信道德规范的引导和调节,道德教育有利于推动法治的实现。所以,通过诚信道德教育,培养医务人员的信用观念和意识,使诚信道德深入人心。在人道主义旗帜下,医生对病人负责任,完成医生职业的道德义务,为病人的健康服务。只要医生尽职尽责,尽到自己的努力,即或有失误,病人和家属也会理解的。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和业务知识,加强行业自律,多与患者沟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发展观。这样医患关系才会和谐,“看病难、看病贵”僵局才可能破解。

3 、下大力气对整个医疗市场进行改革,从根本上杜绝过度医疗 促进医疗卫生体制、医药流通体制、医疗保险制度的“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补偿机制,改变医院逐利的医疗行为,划分出真正意义上的营利与非营利性医院,确定不同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范围。卫生部领导曾多次强调,一方面要打破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办好公立医疗机构,减少其对医疗收费的依赖。

此外,改革医疗行业中的分配制度,重新划分分配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分配政策,进行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定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流程,提高诊断、检查、化验的准确性。引导医务人员靠高超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来取得较高的报酬,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让病人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增加医疗行业的透明度,增强医患联系。一切为病人着想,让病人清清楚楚看病,高高兴兴回家;规范整合医药生产经营领域,调整医药生产经营结构,使之发展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4、 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的培训,纠正医务人员防卫过度,过分依赖辅助检查来保证不出问题 国家要尽快健全各种疾病的诊疗指南,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

5、 加强行政监督、医院管理,推行处方的规范化 加强医疗机构行政监管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促进医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处方的规范化管理。

网友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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