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个月才开始出来工作的,现在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了,对社保不是很懂,如果员工意外死亡,社保怎么处理,想请问大家职工死后社保怎么发,了解这个的朋友帮我科普一下,谢谢。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领不完的养老金真的要“充公”是一种误解,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没有领完是要返还的。据介绍,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情况: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符合工伤死亡,可以提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属于非工伤死亡,家属可以把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