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引发人们的高度关注,对此湖南官方进行了回应,表示涉事产品合格,幼儿患病原因待查。针对此事,我们还是需要多加了解。
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半年发生了两次,在半年前有六人因此受罚。据悉,郴州再现大头娃娃,疑因有母婴店用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
5月上旬,据湖南经视报道,湖南郴州永兴县5名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这些患儿被医院诊治为“佝偻病”且都是因为食用了一款名叫“倍氨敏”的“特医奶粉”。
据介绍这些婴幼儿是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随后母婴店导购员强烈推销称“倍氨敏”等同于奶粉,使家长最终购买了这款产品。
但据了解“特医奶粉”的全称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对牛奶过敏的宝宝可以食用,但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特医食品生产许可。而这种“倍氨敏”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食品生产许和资质。
13日,“倍氨敏”生产方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官方客服回应称“倍氨敏”在2019年就已停产,目前公司已介入调查,而在被问到产品为何销售给孩子,客服表示并不清楚。
目前,当地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成立调查专班立案进行调查,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同时安排五名孩子进行全面的检查,此类事件在郴州并不是第一次,据报道2019年12月湖南郴州医院就因为将固体饮料当成了特医奶粉开了“处方”,医院六人受到了处分。
5月13日,湖南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回应郴州市儿童医院医生开处方推荐“假奶粉”事件的处理进展,事件定性为虚假宣传,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企业将联合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已安排患儿进行体检,涉事医生停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