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等内容。
扩展知识:
019年1月15日,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工作思路表示,主动承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
2019年5月8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嘉定专项试点动员会暨培训会举行。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副司长崔红艳表示,人口工作进入转折期,由数量压力向结构性矛盾转变。人口普查是全面掌握人口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家底和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情况,有利于更好的制定人口政策,保障人民利益。
2019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嘉定专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入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住房情况等。
2019年6月17日,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在平安区启动。
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