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报5月28日报道,近日,安徽省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引热议。在当地,如果子女住新房,而让父母住危房,那么子女很可能已违法了。
通知:让父母住危房,子女或被追责
当地发布的这条“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上称:当前主汛期即将到来,为确保人员安全,岳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特发此通告,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赡养义务人须在5月31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 ,并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子女务必保证其在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
通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发布单位为岳西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及司法局。
回应:通知目的在于改善老人居住环境
25日下午,岳西县人民法院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台这则“通知”,是因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相关部门日常走访中,发现在岳西县农村地区仍存在为数不少的不孝敬老人的情况,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新房内,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
此外,皖南地区即将迎来主汛期。在汛期,危旧房屋容易倒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所以结合汛期到来,以及政府部门尤为重视的扶贫攻坚工作的推动”,相关部门希望当地老人住房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这份通知发出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旦遇到让老人住危房的情况,相关部门做得更多的工作还是协调,“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还没有过追究赡养义务人法律责任的案例。”
专家:具体执行效果让人担忧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王云飞表示,通知表明岳西县相关部门确实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住房问题,出发点是好的。
“让父母住新房不住危房,这涉及的是尽孝,属于道德问题,政府部门发出这则通知,则是将道德上位于法律,让本是道德的东西变成法律,在逻辑上难以执行。”王云飞说,可以预见的是,这则通知执行下去时,将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老人的年龄大小怎么界定,危房怎么界定,子女是否外出打工无人赡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很多无法厘清,因而通知到底怎么执行下去,让人感到怀疑。”
其实,这则通知的本质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居住条件,而如何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归根到底还在于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建设。主管部门不能本末倒置,只有政府部门大力建设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对困难老人进行救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原题《为改善老人居住环境暂无实际处罚案例》)